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商家企业 > 正文
    购物车
    0

    农业部公布兽药红榜河北远征齐鲁动保普莱柯等27家企业榜上有名

    信息发布者:沙城印象
    2018-02-07 20:36:38   转载

    近日,农业部公布了《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文件指出要扶优打劣,同时公布了27家近3年来抽检批数多且合格率较高的企业名单。这些优秀兽药生产企业,养户朋友们在购买时可以重点关注。


    扶优打劣!农业部公布兽药红榜

    综合农业部兽医局


    《农财宝典》新牧网讯   近日,农业部公布了《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文件指出要优打劣重点抽检和监测兽药生产经营问题较多、诚信较差企业的产品,加大对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的抽检和监测力度。同时表示减少同时符合以下标准的企业的产品抽检和监测比例


    ①近3年被抽检兽药产品批数超过100批;


    ②合格率大于99%(含99%);


    ③产品不确认率小于2%(含2%);


    ④风险监测未发现质量安全隐患;


    ⑤无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规定情形等违反兽药管理规定的各项情形;


    ⑥2017年已列入近3年监督抽检数量较多且合格率较高企业名单的,除监督抽检总批数外,其他条件均满足的继续保留。


    13家企业合格率100%


    《农财宝典》新牧网记者注意到,农业部在附件2中给出了一份《近3年抽检批数多且合格率较高的企业名单》,27家企业的产品在近3年的抽检中抽检批次多且合格率高,2018年农业部将对这些企业减少产品抽检和监测比例。其中更有13家企业合格率100%,不确认率为0!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工作,提高兽药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我部研究制定了《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实施抽样、检验分离管理制度,提高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抽检比例,做到真抽样、真检验、真查处、真报告,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二、加强技术培训。各地要严格按照《兽药监督抽样规定》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性规定》等要求,加强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严格核查监督抽检兽药贮存条件、产品效期、样品基数等内容,规范监督抽样检验行为,确保监督抽检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加强检打联动。各地要深入推进检打联动,严格执行抽检计划规定程序,对监督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非法企业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经营者,要立即依法立案查处;对监督抽检发现的假兽药和经检验发现的质量不合格兽药,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开展立案查处工作,切实提高监督抽检工作效能和监督执法效率。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加强本辖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审核上报信息,对报送的假兽药和质量不合格兽药情况,应已完成对违法主体的案件查处,并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16号)要求向我部兽医局报告查处信息,我部将定期发布查处结果通报。


    对经认定为假兽药的,一律按照假兽药信息报送,不得作为监督抽检质量不合格产品上报。


    五、加强结果通报。我部将继续加强对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和检打联动落实情况的通报,继续把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及假劣兽药查处等工作纳入2018年我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对所有省份假劣兽药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并对落实检打联动制度有力、及时查处非法企业及涉嫌违法的生产经营者、及时准确报送案件查处信息的予以通报表扬。


    六、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沟通协工作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反馈制度、产区销区联动监管制度、跨省跨地区联合办案制度。省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兽药检验机构负责抽检监测相关工作的联系人员信息,将随文发送各相关单位。


    各地要加大跨区域假劣兽药案件查处配合力度,畅通信息共享、案件移交和问题通报渠道,及时准确将案件查处有关证据材料提供给相关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各监督检验任务承担单位要严格履行结果确认和检验报告送达等要求,要加强与相关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推动后续监督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同时,各地要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部兽医局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联 系 人:农业部兽医局       冯华兵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张秀英


    联系电话:010-59192829,
                      010-59191652(传真)

                      010-62103519,
                      010-62103520(传真)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